我们的约旦أردنّنا
机构、省份与国家象征

国家机构

约旦是君主立宪制的世袭君主国,其国家机构由1952年宪法确立。本篇以浅显的公民常识语言,介绍国家主要组成部分的架构,并介绍国旗、国徽和国歌。

宪法与君主制

《约旦哈希姆王国宪法》于1952年通过,此后经过多次修订。它规定了国家的形式、各机构的权力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。根据宪法,约旦是世袭君主国,王位在哈希姆王室家族内传承。

国王是国家元首。宪法赋予国王多项职能,包括任命首相、批准法律以及担任武装部队最高统帅。现任君主是自1999年起在位的国王阿卜杜拉二世。宪法还规定设立王储作为王位继承人。

宪法

国家形式

约旦是君主立宪制的世袭君主国。1952年宪法此后经多次修订,规定了国家结构,并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、行政和司法三个分支。宪法还列明了约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。

国王

国家元首

国王是国家元首,王位在哈希姆家族内世袭。国王阿卜杜拉二世自1999年起在位。宪法规定了国王的职能,包括任命首相、批准和颁布法律,以及主持议会开幕。

行政

内阁

内阁由首相领导,负责管理国家的内外事务。大臣由王室敕令任命,各自领导一个部。内阁负责起草法律草案、法规和年度预算。

上院

参议院(马吉利斯·阿扬)

参议院是议会的上院。其议员由国王从符合宪法规定条件的人士中任命,例如前首相、前大臣、高级法官和其他资深公众人物。参议院人数不得超过众议院的一半。

下院

众议院(马吉利斯·努瓦卜)

众议院是议会的下院。其议员由约旦公民选举产生,任期四年。众议院辩论并表决法律草案和国家预算,众议员可以向大臣提出质询。

司法

普通法院

普通法院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,包括治安法院、初审法院、上诉法院,以及位于最高层级的最高上诉法院。行政法院自成一个独立分支,负责审查公共机关的决定。

司法

宗教法院

宗教法院处理婚姻、离婚、监护和继承等属人法事务。伊斯兰教法法院服务于穆斯林,获承认的基督教社群的委员会则服务于各自成员。这一制度体现了多个信仰群体在这个国家的长期共存。

2012年成立

宪法法院

宪法法院成立于2012年。它审查现行法律和法规是否符合宪法,并应有权机关的请求对宪法条文作出解释。其裁决为终局裁决,对所有机关均具有约束力。

行政区划

十二个省

全国划分为12个省,每省由一名省长领导,下设县。市政委员会管理城镇的地方事务。大安曼市政府管理首都,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亚喀巴经济特区。

象征

国旗

国旗由黑、白、绿三条水平横条组成,靠旗杆一侧有一个红色三角形,内有一颗白色七角星。这些颜色通常被认为与历史上的阿拉伯王朝相关。七角星的七个角常被解释为代表《古兰经》开篇章「法谛海」(Al-Fatiha)的七节经文。

象征

国徽

王室国徽的元素包括:斗篷之上的哈希姆王冠、立于地球之上的雄鹰、盾牌、国旗和麦穗等。它出现在官方文件、护照和政府建筑上,象征着君主制和国家。

象征

国歌

国歌名为「As-Salam al-Malaki al-Urduni」,意为「约旦王室颂歌」。它于独立之年1946年被采用。国歌在官方仪式、国家活动开幕和学校集会上演奏,演奏时人们起立致敬。

行政机构:内阁

行政权通过由首相领导的内阁(大臣会议)行使。首相和各部大臣由王室敕令任命。每位大臣领导一个负责特定领域的部,如教育、卫生、旅游、交通或水利。内阁管理国家日常事务,并负责起草法律草案和国家预算。

根据宪法,内阁集体对众议院负责,每位大臣也对本部的工作负责。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政策,许多服务——如教育、卫生和民事登记——通过各省的地方办事机构提供。

立法机构:国民议会

立法权由议会与国王共同行使。议会阿拉伯语称「马吉利斯·乌玛」(Majlis al-Umma),即国民议会。议会分为两院。参议院称「马吉利斯·阿扬」(Majlis al-A'yan),为上院,议员由国王任命。众议院称「马吉利斯·努瓦卜」(Majlis al-Nuwwab),为下院,议员由公民通过普选产生。

法律草案须经两院讨论和表决,然后提交国王批准。议会还审议并批准国家总预算,众议员可以向大臣提出质询。两院各设议长和常设委员会。宪法规定,参议员人数不得超过众议员人数的一半。

司法机构

宪法确立司法机构为独立的权力机关。法院分为三大类。普通法院(又称民事法院)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,包括初审法院、上诉法院和作为该体系最高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(Court of Cassation)。行政法院负责审查公共机构作出的决定。

宗教法院处理婚姻、离婚和继承等属人法事务。对穆斯林而言,是伊斯兰教法法院;对获得承认的基督教社群而言,则是各自教会的委员会。特别法院依法律为特定领域而设立。自2012年起,宪法法院负责审查法律和法规是否符合宪法,并对宪法条文作出解释。

地方行政

出于行政管理需要,约旦划分为12个省,阿拉伯语称「穆哈法扎」(muhafazat)。每个省由政府任命的省长领导,下设县(alwiya)和区。这12个省是:安曼、伊尔比德、扎尔卡、拜勒加、马弗拉克、杰拉什、阿杰隆、马达巴、卡拉克、塔菲拉、马安和亚喀巴。

城镇设有市政委员会,负责街道、市场、公园和建筑许可等地方事务。首都由大安曼市政府管理。在南部,亚喀巴经济特区管理局负责管理亚喀巴市及其周边地区,包括瓦迪拉姆保护区。